▲網友發表評論辱罵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,被告上官司。(圖/路透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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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
中國山東一名王姓男子在通訊軟體「微信」和「QQ」群組上,轉發批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為「習包子」,甚至稱先領導人毛澤東為「毛賊」,上星期被裁定「尋釁滋事罪」成立,12日判刑王男2年有期徒刑。被告和家屬不滿裁決,將會上訴。

王男平時會在通訊軟體上批評時政,此次稱領導人為「習包子」和「毛賊」,被山東招遠市法院裁定「尋釁滋事罪」。該判決書指出,王男詆毀國家領導人,已造成大眾對中國共產黨、社會主義制度、人民民主專政產生負面的認知,容易引起人心混亂,社會動盪,更會破壞社會秩序。

檢方曾建議判王男3年徒刑,法院最終判2年有期徒刑。

對此,王男的辯護律師指出,即使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,網路空間屬於公共場所,「利用信息網絡辱罵、恐嚇他人,情節惡劣,破壞社會秩序者,將以『尋釁滋事罪』處罰」,但在朋友圈發表言論,與在公共場所發表言論,兩者性質完全不一樣,言論不應構成犯罪。

律師認為,王男在朋友圈發表言論不屬公共場所,指法院判刑太重,將與王男上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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