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黨產會」將婦聯會列為國民黨附隨組織,將這個組織的財產視為「不當黨產」。93歲的主委辜嚴倬雲女士喊冤,說婦聯會是「中華民國附隨組織」,不屬於國民黨。辜嚴主委將國民黨與中華民國切割,並不符合歷史事實。那時的歷史面貌是「黨國」,故而「忠黨」與「愛國」同為政治正確。以中華民國為主體的附隨組織,從政府到民間無處不在,國民黨是各種組織的領頭羊,它本身又有嚴密組織,從軍隊到公民營企業、公私立高中以上的學校,都設有黨部。反黨形同反國,「白色恐怖」時期的政治犯,不乏因反國民黨而被定罪者,《自由中國》雜誌創辦人雷震被關禁在綠島數十年,給他定罪的是黨國同時下的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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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檢討歷史必須將自己置身歷史現場:台灣在戒嚴時期,中華民國是集權體制,一切以國家利益為依歸,經由行政手段和向政府表示效忠的公民營「附隨組織」,同是這個結構下的產物,逆向而行者便被視為叛逆。那是那個時代的國家政策,也是價值觀。服膺者受到讚賞,甚至直接給予資源。喊出的口號有「思想集中」、「意志集中」、「效忠領袖」,皆是為了定於一尊。由此來看那些附隨組織,其作為便不能以現在觀點去審判該與不該,尤其不可做選擇性取捨,何況,他們也做過政府沒有做、不便做的許多好事。以婦聯會為例,它的經費來自進出口公會捐助,這背後當然有政府的力量,但其業績包括興建國軍眷舍,成立華興孤兒院照顧國軍遺孤,栽培了許多人才,凡此,都是政府應該做的事。同理,及於青年救國團,中學以上學校學生都普遍參與救國團所舉辦的活動,尤其是在寒暑假時,藉政府力量將活動深入社會,救國團做的,不正是國家該做的嗎?回到「不當黨產」議題,中華民國誕生後便黨國一體,黨產與國產都在同一個倉庫裡,同時充裕著這個倉庫,目的既然相同,於是誰需要就誰用。如歷史明載,故宮寶物歷盡艱辛運來台灣,是蔣介石以國民黨總裁身分向國軍下的命令,黃金運台亦若是。軍隊聽命於國民黨,黨產會豈不應將國軍視為「國民黨附隨組織」?而故宮寶物及黃金便成為「不當黨產」。黨產會標舉「歸還人民」旗幟,若是,寶物與黃金就得送去大陸,因為「人民」在大陸,不在台灣。婦聯會在民國46年到78年間接受進出口公會所捐助的「勞軍捐」,之後便以民間身分、自己的力量籌措經費,和國民黨或政府都無關係。辜嚴倬雲其實可以78年為「斷點」,恰如政府宣布「結束戒嚴時期」前後是兩個時代,作為各有不同。更何況,如辜嚴主委所言,她有個會賺錢的丈夫辜振甫,兩個時代裡她私人從不缺錢,亦沒有將社會捐助所得落入私人口袋,那麼,「喊冤」不如將婦聯會拉高到歷史浪尖,她自作「導遊」,帶領台灣人民做一次歷史之旅,埋頭做好事的想法已經落伍啦!黨產會既以國民黨為唯一打擊對象,國民黨便必須挺身而出,向社會交代凡受國民黨輔助而設立的「中華民國附隨組織」,公布證據,說明哪些是狐假虎威謀取私利的,哪些是真心實意為國為民的。黨產會在拉出救國團和婦聯會示眾後,一定還另有目標,當苦主喊冤時,國民黨不能裝作沒聽見。(作者為自由作家)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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